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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支持民营企业,五方面大力加强!

发布时间:2019-11-26 10:29:08

近年来,民营经济大省福建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,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发展的良好财政政策环境。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,当前全省上下正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,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,省财政厅将以更大的力度、更实的举措为民营企业走向更广阔舞台打造更优更佳的财政支持“加强版”。

——加大减税降费力度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。2018年,在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、企业所得税优惠、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等的基础上,将进一步落实执行好中央出台的其他减税降费政策。按现有减税降费政策,预计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规模290亿元。

——加强政策扶持引导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。发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政策作用,用好用足技改基金,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实施产品升级换代。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作用,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。统筹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,支持物流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。发挥总部经济联席会议作用,指导各地建立总部企业后备库,对引进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总部、区域中心及其他特别重大企业,给予“一事一议”综合扶持政策。

——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鼓励创新驱动。建立与企业产值、研发投入等相挂钩的创新激励机制,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。设立80亿元规模的企业技改基金,带动投资640亿元,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。落实财政奖补措施,重点支持重大研发机构引入、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等。实施创新正向激励,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,对三个片区实行分档奖励。加大财政投入,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,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。

——发挥财政引导作用,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。省级设立总规模150亿元的纾困基金,首期规模20亿元;设立20亿元的纾困专项债,首期10亿元,用于帮助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。全省政府应急周转金规模逐步提高至100亿元以上,降低民营企业“过桥”融资成本。支持企业直接融资,安排省级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,用于各地加强上市工作奖励和新增发行企业债券补助。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,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,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。设立专项代偿补偿资金,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。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试点,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兼并重组、企业股份制改革,推动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发行增信集合债等。

——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在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、优化流程的同时,福建统一市场准入,降低审批门槛,提高办事效率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,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、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、从业人员、利润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歧视待遇。破解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政策壁垒,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禁止性规定外,只要社会资本愿意投入,原则上给予优先考虑。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和服务,深入了解和掌握规模民企运行情况,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将政策、对策送进企业,支持企业改革发展。

据了解,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到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七条措施,从开展民企产业项目对接到实施工业企业技改奖励等,福建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目前,民营经济在福建省经济总量中“三分有其二”,2017年民营经济提供了全省70%以上的税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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